【明税新政解读】营改增下2014年增值税发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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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  方:明德俱乐部
活动时间:2014年8月13日(周三)14:00 - 14:45
活动方式:电话会议
费        用:会员免费
参会对象:
                 企业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税务总监、税务经理、法务总监、法务经理,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报名方式:
                1、请将相关信息发送至:club@minterpku.com(附公司名称、参会人员姓名、职务、电话、邮箱等信息)
                2、联系人:宋词 010-59009170 -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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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速递:
《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3号
“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现将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
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
“ 现将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重点解读:
Ø  新旧版增值税发票的区别
Ø  2014年第39号公告的主要内容及出台背景
Ø  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及案例解析
Ø  增值税发票日常管理建议
 
会议宗旨:
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扩围,越来越多的行业被纳入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与此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交易中的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泛。在以票控税的传统模式下,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也可能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中的成本扣除。如果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可能要承担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因此,建立严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制度是企业防范和管理风险的重要举措。
 
为使企业的财务、税务和法律工作人员更好的掌握营改增后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的最新政策,有效控制涉税法律风险,明德俱乐部特举办本次电话会议,结合实践案例,为您讲解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的最新政策。
 
主讲嘉宾: 
武礼斌北京明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注册税务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曾任金杜律师事务所资深税务律师,主要为跨国公司及内外资企业提供广泛的税务和商业领域的法律咨询,具体包括:税务风险分析、税务规划、优惠申请、争议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境内并购等,行业涉及房地产、金融投资、能源矿产、高新技术企业、海洋石油、制造业等。曾多次代理客户成功处理与税务机关之间的争议纠纷。
 
会议流程安排:
14:00 会议开始
14:05 详解
14:35 互动问答环节
14:45 会议结束
明德俱乐部